释义 |
取保候审保中的申请人范围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 4、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聘请的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