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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优先购买权最长行使期限是多久
释义
    优先购买权行使最长期间为15日。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日。
    一、新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包括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民法典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民法典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在某些条件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一定的影响,并且承租人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行驶。如出租人已经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在15日内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按份共有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转让人向其他按份共有人发出的包含同等条件内容的通知中载明行使期间的,以该期间为准;
    (二)通知中未载明行使期间,或者载明的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的,为十五日;
    (三)转让人未通知的,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十五日;
    (四)转让人未通知,且无法确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的,为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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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