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资质办理一般的方法如下: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建设厅对企业申请施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省建设厅对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质办理需要哪些流程 1、在资质许可机关的网站或审批平台提出申请事项; 2、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3、资质许可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4、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