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共有产权房不能申请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者家庭已签订过住房购房合同的,或征收安置房补偿协议的,不能再申请。 2、申请者的家庭在本市有过住房转出记录的,不能再申请。 3、拥有住房家庭的夫妻,申请的时间在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不能再申请。 4、申请者家庭有过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不能再申请。 5、已经拥有一套共有产权房的,不能再申请。 共有产权房是房地产公司提供的经济适用房,拥有两个以上的产权人,他们平等享有权利。若进行房产分割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共有产权房和商品房不能同时存在,购买商品房后需要退还共有产权房。 一、共有产权房5年后买不起怎么办 共有产权房屋在满5年后就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也可以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一)购房人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请,明确出售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二)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三)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经协商一致,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家庭转让房屋。新购房人取得商品住房产权。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 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 二、房屋过户的条件 1、房屋产权清晰: 大家在进行房屋交易办理过户手续时,通常会要求所交易的房子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等情况。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书面同意的房子;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司法机关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权的住宅等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2、过户房屋符合转让规定: 政府通常对于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共有产权房等出售会有相关的规定。比如北京规定共有产权房业主可按照销售价格转让房子产权份额,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优先回购;如果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共有产权应转让给其他符合共有产权购房条件的家庭;有些城市还出现了限售政策,转让房屋需符合当地限售政策的规定。 3、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合法、有效: 我们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通常需要提交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工作人员会对我们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合法有效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提供错误、虚假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购房者需符合规定受让该房屋: 如今很多地区都出台了相关的限购。因此我们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购房者需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要求。比如说外地家庭在本金购房,需在北京无房并提供连续5年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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