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辩权的设立与否有何区别 |
释义 | 形成权和抗辩权区别是: 1、概念不同: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2、范围不同。 3、意义目的不同: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 虽然债权人可以依据请求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某项给付,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常就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的强制执行才能实现其权利。 一、债务人在债权转让时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债务人收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生效,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享有与原债权人相同的权利,向新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收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保护自己的权利。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抗辩权、债权已履行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二、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其特征是怎样的 合同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特征是: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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