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欺诈、威胁、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合同撤销的流程包括通知对方、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以及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可撤销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因欺诈、威胁、重大误解、显失公司等情形而签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 1、通知对方。 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这些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欺诈、威胁、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合同撤销的流程包括通知对方、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时请求法定机构解决,并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若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可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争议。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批准和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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