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合同是可以修改的。购房合同自成立开始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就自始生效。关于权利义务或合同其它内容的修改,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是可以修改变更的。 一、打电话可以改合同吗 打电话修改合同有效。合同变更,只要是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后的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率。合同变更的效力指已变更的内容发生变更后的效力,而未变更的内容继续有效,已履行的合同义务或已发生的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因变更而失效。 二、非实质性变更中常见的事项有哪些 非实质性变更,是指虽有表面上变更,但这种变更没有实质改变要约的内容,即没有提出新的权利义务的设计或者虽有变更但没有增加要约人的负担。非实质性的变更主要有以下几项:(1)在承诺中提出了要约人的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在当事人没有明示排除的情况下是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在承诺中提出或者强调了要约人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实际上改变要约的内容,并没有增加要约人的义务。法定义务本来就是要约人必须遵守的。比如,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加了这样一句话:贵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是没有设定抵押的物。这就是一种非实质性的变更,因为,如果出卖的是抵押物,出卖人应当告知买受人,如果没有告知,那末出卖人就应担保该物是没有设定抵押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这种担保是出卖人的法定义务。受要约人在要约中强调了要约人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增加要约人的额外负担。尽管如此,要约人也可以表示反对,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自己将要出卖的标的物已经设立了抵押,那末受要约人这种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就不构成有效的承诺。(2)在承诺中增加了说明性条款。说明性条款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明确,但不会改变要约人意图创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不会增加要约人的负担,因此是非实质性变更。要约人对这种说明性条款不能认同,也必须及时表示反对,否则承诺产生预期的效力。(3)承诺在授权范围内对要约作了修改。这种修改仍然在要约人设计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范围之内,因此也是非实质性的变更。要约人认为这种修改违反了自己的意图,仍可及时表示反对,阻止这种承诺的生效。 三、遇到合同欺诈该怎么办 遇到合同欺诈,首先,协商解决,什么事情都是能协商解决的,那是最好的,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对于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解除、修改或者补充的,当事人对于合同内容的变更、解除、修改或者补充的没有异议,达成一致的,那么,协商就完成了,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若双方没有订立书面仲裁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欺诈性的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