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该如何处理? 父母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定义务,双方必须无条件履行。 在以往的案件中,人民法院的处理方式: 1.判决不准予离婚; 2.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通过强制父母一方暂时履行抚养义务,维持子女正常生活,可以避免因父母双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给子女造成生活困难。在父母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执行依据。此时需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能够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再综合孩子的年龄,目前随哪方共同生活,以及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进行判断。如果被指定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判决后仍旧不履行抚养义务,那么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甚至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该内容由 何竹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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