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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法律如何保护妇女人格权
释义
    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一、可以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吗
    可以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侮辱、诽谤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即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确认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的同时,禁止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二、街拍摄影师也会侵犯肖像权吗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也就是说不以营利为目的,比如新闻报道,是不侵犯肖像权的。但是,如果照片存在暴露他人隐私、捏造不良事实的情况,则可能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的问题。
    三、网络恶搞侵权吗
    网络恶搞是侵权行为。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而网络“恶搞”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他人造成损害,例如可会能对电影制作人、电影演员及电影塑造的人物形象造成损害。所以网络恶搞是侵权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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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