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1、提交申请。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资料包括:①盖章的申请表;②房屋买卖合同;③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④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⑤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⑥契税完税或减凭证;⑦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⑧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⑨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权证。 经济适用房是否有房产证 1、经济适用房在购买初期,购房者不能拿房产证。不光是经济适用房,现在很多新房也是在购买初期不能 时间拿到房产证。2、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办理需要该在小区的全部购房者购房手续完备后才能统一办理,在时间上会有延迟。3、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但是拿证时间比较晚,一般在购房一年后可以拿到,但也有四五年才拿到房产证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少数。4、若是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首先要核对的就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好别买。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 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房产证与普通商品房的房产证不同。经济适用房如名字所言,经济适用的,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拿得到,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性质是:划拨,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为:转让)。土地性质决定了经适房与商品房的享受权利不一样。以后拆迁只会得到适当的补偿。经济适用房是不能转为商品房的房产证。但是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可以正常买卖,但性质还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销售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销售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销售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销售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可以过户吗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之后可以过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经济适用房产权办理手续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1、共同申请与单方面申请的情形(1)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A、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B、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C、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D、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E、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F、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2、去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3、办理不动产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该内容由 肖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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