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全国目录有多少条 |
释义 | 我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全国目录有40条. 一、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二、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应注意哪些方面问题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境外投资者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2、境外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内的非禁止投资领域,须进行外资准入许可;投资有股权要求的领域,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及其附件;(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6)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7)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8)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拟开设店铺所用土地的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但开设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店铺的除外;(11)拟开设店铺所在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要求的说明文件。(12)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三、招商引资费用报销标准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不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部分领域列出了取消或放宽准入限制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将按时取消或放宽其准入限制。 三、境外投资者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四、境外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内的非禁止投资领域,须进行外资准入许可;投资有股权要求的领域,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五、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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