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投标的类型如下: 1、公开招标。必须公开招标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采购金额又在每个单位要求的额度之上; 2、询价。若资金来源同样是财政资金,但金额比较小可以采用询价,询价就是简易的招标; 3、邀请招标。对于项目比较特殊满足要求的企业,这种情况也不多,在进行相应考察活预审以后甲方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在有限参与者中选择合作单位; 4、单一来源。就是基本只有一家满足的情况,这种常见于项目二期,或者军工,航天,航空等特殊的领域; 5、竞争性谈判和磋商。首先它们和各类招标方式的区别有两种:可以二次或者多次报价。而公开招标没有二次报价。那竞争性谈判和磋商区别主要就两点:谈判主要谈的是价格,而磋商是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谈价格。所以谈判评分办法为最低价原则,磋商可以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6、竞争性谈判。主要用于标准化产品或者服务。而磋商一般为非标准化的产品或者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