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如果关押在看守所,就是涉嫌犯罪,进行的是 刑事拘留 。 2、如果关押在拘留所,就是一般违法行为,进行的是 行政拘留 。 3、法院决定的是司法拘留,主要适用于 诉讼 活动中,也关押在拘留所。 相关法律规定: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拘留所应当凭作出拘留、拘留审查、遣送出境、 驱逐出境 决定或者判决的机关(以下统称拘留决定机关)出具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拘留审查决定书、恢复执行拘留决定书、遣送出境决定书、驱逐出境决定书或者 判决书 等法律文书收拘被拘留人。 异地收拘的,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和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收拘被拘留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