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依法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费。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