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一起二十年了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呢 |
释义 | 未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合法,需协商处理财产;法院可根据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无效婚姻不侵害合法婚姻财产权益,子女权益适用相关法律。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需要离婚的,双方是同居的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拓展延伸 如何解决长期同居但未领结婚证的夫妻分手问题? 长期同居但未领结婚证的夫妻分手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首先,双方应当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确认彼此的分手意愿。其次,可以寻求法律咨询,了解所在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分手过程合法合规。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分割财产的方式。此外,如果有子女,应当就子女的抚养权、探望权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最后,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法院诉讼等途径解决分手纠纷。总之,解决长期同居但未领结婚证的夫妻分手问题需要双方理性沟通、法律咨询和合法程序的支持。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未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被认定为合法夫妻,因此无需进行离婚程序,双方的关系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根据无过错方原则由法院判决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明确了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无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无过错方原则作出判决。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子女的权益将适用相关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在解决长期同居但未领结婚证的夫妻分手问题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法律咨询、合法程序等方式解决,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