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什么算是恐吓罪 |
释义 | 一、恐吓罪是寻衅滋事罪中的法定构成行为的一种,恐吓是指以威胁的语言、行为吓唬他人,如使用统一标记、身着统一服装、摆阵势等方式威震他人,使他人恐慌或屈从,达到情节恶劣的,构成恐吓,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恐吓罪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 4、客观上,一般人均认为足以造成危害。恐吓行为必须以直接或确定的间接方式,不包括不确定的间接方式。 三、恐吓罪的情节恶劣的已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包括: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5、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综上所述,恐吓罪,是指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恐吓他人,对他人的安全产生危险的犯罪行为。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罪名成立,情节严重的要触犯刑法判刑,但没有恐吓的特定条文,可根据他威胁恐吓的事来查找相关条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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