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休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