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育机构跑路退费纠纷找谁 |
释义 | 教育机构退费侵权纠纷应该向消费者协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 ,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那么机构跑路不退费可以起诉么?需要哪些资料?机构跑路不退费是可以立案起诉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的核心证据包括教育培训合同、付款发票或者收据、付款凭证等等。如果合同和发票收据等已经遗失的,建议将所有与培训机构有关的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聊天记录、付款记录、上课打卡后微信反馈记录、电话聊天录音记录等等全部搜集齐全,然后找律师咨询。如果这些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教育培训合同,那么起诉是没有问题的。 综上所述,律师这里提醒家长们培训结束前一定要保留好合同、发票、收据以及和机构方的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举报由被举报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处理举报,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以派出机构名义处理举报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举报,由其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举报,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收到举报的,也可以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举报,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举报有困难的,可以将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举报移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对互联网广告的举报,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收到举报的,也可以予以处理。 对广告主自行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的举报,由广告主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收到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具备处理权限的,应当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第三十条 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处理权限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处理机关。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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