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局收走的东西怎么处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是正式做出没收决定,相关物品应该上交国库或销毁。对处理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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