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鉴定医院医疗事故导致的患者死亡? |
释义 |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要求:医患双方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提供委托书、相关材料、申请书和鉴定费收据;医鉴办受理后,通知双方提供病历资料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医鉴办确定专家鉴定组成员,并要求专家回避,至少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1/2。 法律分析 一、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 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二、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1、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2、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须回避的专家组成员本报8月15日曾作报道)。 结语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包括委托、受理和组成鉴定组三个步骤。当事人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和鉴定费收据。医鉴办受理后,通知双方提供鉴定所需材料。材料包括病历资料、实物和其他相关材料。医鉴办根据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成员,至少3人,主要学科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一半。双方当事人可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鉴定组成员,需说明回避理由。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