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是否包含一人? |
释义 | 犯安全责任事故罪可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情节轻微、不被认为是犯罪、依法告诉但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节轻微且危害不大的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其他法律亦可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犯安全责任事故罪,是有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犯安全责任事故罪的人可免于刑事处罚: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多人死亡的事故是否必然包含单人死亡? 多人死亡的事故并不必然包含单人死亡。虽然多人死亡的事故通常会包含单人死亡,但并不排除存在仅有多人死亡而没有单人死亡的情况。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会影响死亡人数,例如交通事故中发生多车相撞导致多人死亡的情况,其中可能包含单人死亡,也可能没有。因此,在评估事故的死亡人数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在法律和保险索赔等方面,对于多人死亡的事故和单人死亡的事故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因此准确区分多人死亡和单人死亡对于相关方面的决策和判断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犯安全责任事故罪的人在特定情形下可免于刑事处罚,包括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依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死亡等情况。在评估事故的死亡人数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多人死亡的事故并不必然包含单人死亡。准确区分多人死亡和单人死亡对于法律和保险索赔等方面的决策和判断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交通警察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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