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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宣告失踪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释义
    宣告失踪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有效,一方不得再婚。如果要离婚,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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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3: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