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具开空头支票如何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开具空头支票的处罚如下: 1、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空头支票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并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