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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方式
释义
    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主要有:
    1.一般性贸易融资。它是指资金来自商业银行。通常情况下,这种融资多与国际结算紧密结合。贷款期限有短期、中期、长期三种;利率采用市场上固定或浮动利率。
    2.政策性贸易融资。它足指由各国官方或半官方出口信贷机构利用政府预算资金向另一国银行、进口商、政府提供的贷款,或半官方出口信贷机构提供的信贷担保,由商业银行利用其自有资金向另一国银行、进口商、政府提供的贷款。该贷款通常被限定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资本货物,以促进贷款国的出口。
    3.外币贸易融资。它是指使用非贷款国的货币提供的融资。此处所言外币,可以是借款国的货币,也可以是第三国的货币,但必须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国际贸易融资贸易融资是指将融资与贸易紧密结合起来,为贸易的顺利发展提供必要资金的一系列金融活动。在贸易融资中,贸易货物被用作金融机构(银行和公司)的抵押品。这样,信用不足的企业也可以增加信用价值和获得资金的信用能力。与一般的融资行为相比,贸易融资的范围大大扩大。贸易融资的提供者通常包括:商业银行、生产企业、官方进出口信贷机构、各类国际多边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专业融资服务公司。贸易融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行为主要包括:买方预付款、卖方延期付款、购买贷款;间接融资主要是保险和担保机构的各种担保承诺和贷款。这些担保和贷款以应收账款为抵押,如融资租赁、信用证业务、保理业务(购买应收账款)、各种形式的信用担保融资和基于贸易现金流的债券
    法律依据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信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管理,促进农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健康发展,防范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中国农业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外汇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办法、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七条 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已办理年检、实行独立核算,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均可在农业银行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第八条 客户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第九条
    (一)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二)对外履约信誉好,在农业银行无不良结算记录;
    (三)有经常性、稳定的人民币或外汇收入来源,经营状况、经营效益良好;
    (四)生产性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收付汇状况良好;贸易性企业进出口货物有明确的销路,市场前景良好;
    (五)符合农业银行各项贷款管理制度中其他对借款人基本条件的要求。
    第九条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打包放款、进口押汇和出口押汇业务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出口贴现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按总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币种为人民币及可自由兑换的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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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4:4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