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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对公才能开发票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一定需要对公转账。但是对公转账,避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现将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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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9: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