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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
释义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有下列种类: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本担保与反担保。
    反担保抵押的概念是什么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担保方式分类
    担保方式有下列几类: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扣押与留置权的概念及区别
    扣押是指人民法院把被执行人的财产移至另外的场所加以扣留,不准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和处分。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一定条件下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扣押与留置权的区别:扣押属于执法行为,只有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侦查机关依法执行,而留置权是民事行为。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如何分类
    动产担保物权的分类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担保人与担保人担保期限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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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