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1、企业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现代企业最主要的资产已并非厂房和设备,而是研究开发成果以及知名的商标、商誉等知识财产。它们是企业获得高额利润的源泉,是企业在竞争中成败的关键。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有一个科学的管理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策略,监督制度的实施,保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 我们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加强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增强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内部开设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课程,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树立产权意识,懂得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合理利用诉讼 诉讼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手段,合理利用不仅可解决纠纷,还可树立企业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形象,充分维护企业利益。 一、知识产权评估原则 1、替代性原则 一般他说,购买者购买企业一种知识产权的出价不愿高于他在市场上获得它同样能达到目的、满足要求的相类似的知识产权成本。如果有可供选择的能相互替代的资产,比如说专利产品替代品,该项知识产权价值就会受到影响。 2、预期收益原则 一般他说,一项知识产权的价值与它的研制成本没有正比例关系,而与该项知识产权预期或未来收益有很大关系。因此,对知识产权未来收益的预测,就成为评估一项知识产权的重要依据。另外,企业知识产权预期收益的最佳值是该项知识产权处于最佳使用时产生的。所以,评估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时,还应研究该项知识产权在最佳使用时能产生的效益,而不能局限于现时利用状况。 3、变化性原则 知识产权的价值在企业营运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变化趋势如何,对知识产权价值变动的影响系数有多大特别是对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获利能力有多大,是评估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时必须考虑的问题。 4、一致性原则 对企业知识产权的评估存在许多要考虑的关联因素、变量,这些关联因素与变量之间要存在合理的一致性,否则就会影响评估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 二、中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现状 中国政府一贯重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尽管中国于2001年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但中国海关早在1994年9月就已经开始对知识产权实施边境保护,国务院在1995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建立了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则的边境保护制度。目前中国海关已经建立起一套包括报关单证审核、进出口货物查验、对侵权货物的扣留和调查、对违法进出口人进行处罚和对侵权货物进行处置等环节在内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培养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 中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一)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国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中国海关不但要向其他国家海关一样,对进口的侵权货物采取边境措施,而且对出口侵权货物也要采取边境措施。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受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还是海关应当扣留的侵权货物范围方面,中国都超过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协议》的最低标准。尽管如此,为了将中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推向更高的水平,解决海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中国国务院于2003年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已经于2004年3月开始实施。和修订前相比,新的《条例》加强了海关主动查处侵权案件方面的权力、减少了权利人寻求海关保护的障碍和经济负担。海关总署为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还制定了有关的实施办法。新《条例》的出台,对促进海关知识产权执法活动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强有力的执法。为抑制进出口环节日益猖獗的侵权盗版活动,海关总署要求各口岸海关要将查处进出口假冒和盗版产品作为海关执法工作的重点。全国海关在保证不影响合法贸易通关便利的前提下,采取了各种措施,努力提高查获侵权货物的效率。自1994年9月我国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以来,全国海关共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4000余起,案值6亿多元人民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自2001年以来,全国海关查获的侵权案件数量以30%的速度递增。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实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力地维护了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海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成绩,也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世界海关组织认为中国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在出口环节的执法,值得其他国家海关效仿。今年11月,世界海关组织将与海关总署合作,在上海举办大型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论坛,表明了中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认可。 (三)大力开展关务公开工作,提高海关工作的透明度。知识产权执法工作需要来自社会的支持和配合,我国海关无论在具体执法活动还是在完善制度建设过程中,都始终注意做到关务公开,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例如: 1、利用互联网,为社会提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信息查询服务,解答寻求海关保护的有关问题,引导企业积极寻求海关对其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2、海关总署和全国各口岸海关每年数十次邀请国内外企业对海关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现场执法人员鉴别侵权货物的能力。尽管法规要求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承担发现侵权货物进出境的主要义务,但是由于海关积极采取了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监控和查验措施,目前90%以上的侵权案件都是由海关发现并予以主动查处的; 3、在制定政策和修改法规规章过程中,广泛征求企业意见,提高海关立法的透明度。在2003年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过程中,海关总署主动邀请有关企业代表召开研讨会,了解他们在寻求海关保护中的困难,征求他们的修改意见。海关总署的举措,得到了企业的好评,增强了他们与海关共同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 4、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工作。针对目前国内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意识的现状,海关总署和各级海关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活动,介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有关知识,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寻求保护的能力,增进知识产权保护中海关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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