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在本招生区域(“5+2”区域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各区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全市共17个招生区域)。 2、有就读学校3年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 3、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4、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