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办非企业证书过期将注销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审批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专民办非企业单位单属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行政许可法》。 申报材料:1、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发(补发)登记证书申请表(mjzz.qdmz.gov.cn材料下载中下载); 2、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证明(使用期限1年以上); 3、授权委托书; 4、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审批条件:符合换证条件。 审批程序:咨询——受理审核——发证(办结)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 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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