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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办非企业证书过期将注销吗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审批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专民办非企业单位单属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行政许可法》。
    申报材料:1、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发(补发)登记证书申请表(mjzz.qdmz.gov.cn材料下载中下载);
    2、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证明(使用期限1年以上);
    3、授权委托书;
    4、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审批条件:符合换证条件。
    审批程序:咨询——受理审核——发证(办结)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
    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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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9: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