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按照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注销手续。如果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换证手续,营业执照过期后仍需继续经营的,应当到原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的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上应当注明“换发日期”和“年检标志”的时间。因此,过期的工商登记证照无法再被使用。 法律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企业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按照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注销手续。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换证手续,营业执照已过期后仍需继续经营的,应当到原登记机关申请换发新的营业执照,新的营业执照上应当注明“换发日期”和“年检标志”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