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首先来了解一下 农村土地流转 的相关问题。近些年来,农村土地改革的政策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思想就是土地的三权分置,即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分置,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归农民或其他农业主体。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再来看农村土地的转包和转让就简单多了。转包,是指 农村土地承包 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两者之间要 履行合同义务 ,而承包人也要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承包人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人与原发包方所确定的义务权利关系不变。 而转让,是指承包人经发包方同意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方履行合同的行为。转让合同变更了承包人,原承包人与原发包方确定的义务权利关系完全终结,重新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