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和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是引导和管理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