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有哪些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释义
    1、采购主体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团体组织是指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采购资金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视同为财政性资金。
    3、采购内容和限额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一、青岛市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项目和2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项目由青岛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织采购活动。采购人在将完整采购需求提交市政府采购中心后,如市政府采购中心因场地、工作任务等原因10日内未发布采购公告,经采购人提出,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采购人可另行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
    目录内100万元以下的货物项目和200万元以下的服务项目既可通过电子卖场(包括网上超市和电子商城,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采购,也可以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50台(不含)以上的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实行集中采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5: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