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包与转包的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1、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和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过程中,分包人和转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法律允许的,转包行为是法律禁止的; 3、非法分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分包或肢解承包的所有建设工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包给别人; 4、工程分包常识中的分包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施工任务交给第三人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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