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文办理流程的6个步骤 |
释义 | 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 1、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2、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3、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 4、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5、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一般以办公室或办公厅为传递媒介。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6、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收文指收进外部送达本机关、单位的公务文书和材料,包括 文件、电报、信函、内部刊物、资料,其他文字资料。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第二条 党的机关的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的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第三条 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第六条 党的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秘书部门或者配备秘书人员具体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并逐步改善办公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秘书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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