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异同 |
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虽然两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盗窃罪与侵占罪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其二者的区别是:从本质上看,盗窃罪是指秘密地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而侵占罪是指非法取得自己暂时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这也是盗窃罪和侵占罪最明显的区别,也就是说,区分两个罪的关键在于辨别该财物是由谁占有的。一般情况下,司法实务上都是从“占有”这一方面区分盗窃罪以及侵占罪,但是司法实践中复杂的犯罪情形有时也会使二者难以区分,在司法实践中还要根据具体情节以及相关的规定进行判断。从定罪量刑上看,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比盗窃罪的定罪量刑要轻。从二者的相同点上看,两者都属于侵犯财产罪,两个罪的客体都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一、非法转移扣押财物怎么判刑 非法扣押占有他人财物,违反《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 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可见除了要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的行为才构成侵占罪。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什么是拒不退还有着很大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财物所有人发觉财物被侵占后,要求占有人退还而不退还的就是拒不退还。 第二种观点认为,拒不退还是指财物所有人向法院起诉前多次向占有人索要而不退还的行为。 第三种观点主张,拒不退还是指在一审判决做出前,占有人仍不退还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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