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需要去迁出地户籍所办理迁出,需要的材料:产权证,户口本,公民身份证 2.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 3.到迁入地所在户籍管辖所办理户籍迁入,但如果新房户主不是你本人,需要有房主的户主同意你迁入的书面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