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谁缴维修基金 |
释义 | 业主应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或根据房屋总价的5-8%交纳维修基金。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该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具体交存数额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 法律分析 业主要交维修基金。业主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纳。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拓展延伸 回迁房维修基金的责任归属及缴纳方式 回迁房维修基金的责任归属及缴纳方式是一个涉及房屋维修费用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回迁房的维修基金责任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具体而言,如果回迁房属于个人所有,则个人应负责缴纳维修基金;如果回迁房属于集体所有,则集体应负责缴纳。缴纳方式一般是按照一定比例从房屋交易款中扣除或者由业主按月缴纳。值得注意的是,维修基金的使用应用于回迁房屋的正常维护、修缮和改造等方面,确保房屋的安全和舒适。因此,及时缴纳维修基金是回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法定义务,也是维护房屋价值和居住环境的重要举措。 结语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业主应按照一定比例交纳维修基金,以确保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根据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来确定首期交存的维修基金数额。对于回迁房,维修基金的责任归属和缴纳方式根据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来决定,确保房屋的正常维护和改造。及时缴纳维修基金是回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法定义务,也是维护房屋价值和居住环境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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