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移动改发票抬头为公司名称 |
释义 | 电子发票抬头个人改为公司需联系开具发票的公司,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新发票。发票是购销商品、服务提供等经营活动中的业务凭证,也是核算和执法检查的依据。根据《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第五条,税务机关可根据经营情况核定在线开具网络发票的种类、行业类别、开票限额等内容。如需变更核定内容,单位和个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经确认后予以变更。 法律分析 电子发票抬头个人可以改成公司。需要和开具发票的公司联系说明情况后,按发票开错作废原有的发票后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第五条税务机关应根据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情况,核定其在线开具网络发票的种类、行业类别、开票限额等内容。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变更网络发票核定内容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确认,予以变更。 拓展延伸 更改发票抬头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更改发票抬头为公司名称的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登录到移动端发票管理系统。然后,找到已开具的发票列表,选择需要更改抬头的发票。接下来,点击编辑或修改选项,进入发票编辑页面。在编辑页面中,找到抬头字段,并将其修改为公司名称。最后,保存修改并确认更改。 在进行发票抬头更改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确保所更改的抬头与公司名称一致,避免拼写错误或误填信息。同时,请留意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票抬头的要求,确保更改符合规定。另外,在修改发票抬头前,建议与公司财务部门或相关税务机构进行沟通,以确保更改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更改发票抬头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结语 根据《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可以将电子发票抬头改成公司。为此,需要与开具发票的公司联系,说明情况后作废原有发票,并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发票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和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可以变更网络发票的核定内容。在进行发票抬头更改时,需要确保与公司名称一致,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议在操作前与公司财务部门或税务机构沟通,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四章 税务检查 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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