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签订的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是,若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身体状况、职业等重要情况,或者发生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免赔条款等情况,则保险公司有拒绝理赔的权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保险金。 3.《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拒绝承保、解除保险合同或者拒绝赔偿的,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4.《保险法》第九十九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或者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以及故意隐瞒或者故意不报告与保险事故有关的重要情况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因脑出血造成轻度伤残或者死亡的,按照总体残疾评定标准和死亡赔偿标准计算赔偿。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如实告知身体状况等重要情况,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若投保人故意隐瞒或不报告与保险事故有关的重要情况,则保险公司有拒绝理赔的权利。对于重疾险拒赔脑干出血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保险合同的条款来进行分析和判断。若保险合同中未规定免赔条款或投保人未故意隐瞒重要情况,则存在索赔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