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统筹支付的钱哪来的 |
释义 | 医保统筹相当于社会保险基金,用来报销医疗费用,具体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而医保统筹支付则是用医疗保险基金来支付我们一部分的医疗费用,也就是报销医疗费用。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医保统筹基金是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的,不过它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所以医保统筹支付并不是用的自己的钱。 1、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4、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 5、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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