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内能离婚吗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过了还可以离婚的。如果在离婚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法定期限内未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导致离婚登记申请自动撤回,那么再次想要离婚时,只需要重新再过一般协议离婚的程序即可,不会存在因前一次离婚申请自动撤销导致无法再申请的情况出现。 一、离婚申请一个月后没去 民法典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双方去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等三十天冷静期过后去领取离婚证。过了离婚冷静期之后的三十天内没有去领离婚证,需要再次申请离婚。离婚冷静期间,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都可以去撤销离婚申请。 二、老公不给钱花是否该离婚 老公不给钱花的这个行为,如果影响到了夫妻双方的感情,导致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选择离婚。而我国有两种离婚方式,分别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标准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而协议离婚存在离婚冷静期问题,若经过离婚冷静期双方感情恢复了,双方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发给离婚证。具体情形还包括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申请撤销离婚申请,和冷静期过有一方未亲自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选择的一种离婚方式,诉讼离婚的一大特点是法庭中调解为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有法院判决。若双方并未感情破裂,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离婚除了简单地解除婚姻关系,还要解决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和共同债务承担问题。 三、离婚登记程序 1、离婚登记申请,在系统中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后,进入冷静期阶段。2、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冷静期阶段,一方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系统中办理撤回后,流程结束。3、离婚登记发证,在冷静期届满后,进入“登记发证期”。双方当事人可再次到现场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发证”。办理完成后流程结束。4、自动撤回在冷静期届满后30天,如当事人未前来办理“离婚登记发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流程结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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