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侵犯病人的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不侵犯病人的权利如下: 1、得到周到、舒适和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2、有权知晓医疗小组组成人员; 3、得到有关诊断、病情、诊疗措施、治疗结果、手术过程、医疗风险、临床试验及疾病预后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4、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选择拒绝治疗或选择自动出院,但无权要求不恰当或医学上尚不可能的治疗或服务; 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患者的义务有哪些 患者的义务如下: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权利; 2、 配合主管医生、护士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治疗护理计划和指导,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了解自身疾病、治疗、预后及出院后保健事项,如果不明了,应向主管医生询问; 4、 如实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背的信息; 5、 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配合医院的教学工作; 6、 如果存在语言沟通障碍,要及时告知有关工作人员以取得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