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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侵犯病人的权利有哪些
释义
    不侵犯病人的权利如下:
    1、得到周到、舒适和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
    2、有权知晓医疗小组组成人员;
    3、得到有关诊断、病情、诊疗措施、治疗结果、手术过程、医疗风险、临床试验及疾病预后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4、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选择拒绝治疗或选择自动出院,但无权要求不恰当或医学上尚不可能的治疗或服务;
    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患者的义务有哪些
    患者的义务如下: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权利;
    2、 配合主管医生、护士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治疗护理计划和指导,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了解自身疾病、治疗、预后及出院后保健事项,如果不明了,应向主管医生询问;
    4、 如实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背的信息;
    5、 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配合医院的教学工作;
    6、 如果存在语言沟通障碍,要及时告知有关工作人员以取得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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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11: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