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货车限行时间,路段,标准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轻、微型专项作业车) 根据路网交通流量变化将不同类型的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轻、微型专项作业车)实施白天时段限行(7 时至 20 时)或早、晚高峰限行(早高峰:7 时至 9 时、晚高峰:17 时至 19 时)。 确需在限行时段通行的涉及民生服务、物流配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车辆可向我局申请通行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一)悬挂蓝色号牌的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轻、微型专项作业车) 1. 每日 7 时至 20 时禁止通行一环及一环以内道路。 2. 每日 7 时至 9 时、17 时至 19 时禁止通行中环路、西二环、观山东路、北京西路(金阳南路口至枣山路口段)、黔灵山路、林城东路、金朱东路。 (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和多用途货车 每日 7 时至 9 时、17 时至 19 时禁止通行一环及一环以内道路。 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重、中型专项作业车) 根据路网交通流量变化将重、中型载货汽车(含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实施分区域、分类型、分时段限行。 确需在限行时段通行的涉及民生服务、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车辆可向我局申请通行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一)每日 7 时至 22 时,禁止通行贵阳市绕城高速(G6002)以内道路(不含高速和一环及一环以内道路)和花溪区清溪路(溪北路口至明珠大道路口段)、甲秀南路(明珠大道路口至溪北路口段)、溪北路、明珠大道合围而成的区域以及甲秀南路(天河潭大道口至溪北路口段)。 (二)每日 0 时至 24 时,禁止通行林城东路、人民大道、中华路、一环及一环以内道路。 (三)从事城市物流配送的重、中型封闭式货车和厢式货车每日 0 时至 7 时,准许通行一环及一环以内除人民大道、中华路以外的其他道路。 三、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悬挂农机号牌的车辆 每日 0 时至 24 时,禁止通行中环路、一环及一环以内道路。 【法律依据】: 《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及与之相关运输辅助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 本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道路货物运输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公安、工商、税务、物价、建设、城管、农机、劳动、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和安全、经济、方便、快捷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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