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的,可领取三个月失业金2、满五年不足十年的,从第五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增加一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十八个个月十年及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十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