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程序超过三个月未宣判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简易程序超过三个月未审判,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第一百七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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