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新生儿需要办的证件有哪些
释义
    

法律主观:
    


    新生儿出生登记所需证件如下: (一)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 监护人 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 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 收养 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0: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