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是否无效 |
释义 |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转让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在经发包方同意后,可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承包权转让后,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 一、承包方一般是甲方还是乙方 承包方一般是乙方。 承包方和发包方是相对的。在农村土地承包中,承包方就是承包土地的家庭、个人、单位等组织。发包方,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工程中承包方的责任如下: 1、施工准备责任; 2、物资准备责任; 3、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 4、工程质量责任; 5、工程保管责任; 6、工程交付责任; 7、竣工验收责任; 8、工程保修责任; 9、防止损失扩大责任; 10、共同责任。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最长需要几年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又称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无需经过批准,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取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因此,承包合同的期限应当小于或者等于法律规定的年限。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何办理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承包合同后,由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人民政府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户进行登记,并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向当事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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