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按揭贷款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1、需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需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3、需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需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5、需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6、需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一、商品房合同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买受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 (1)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 (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4)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 5、凡境外个人(含港澳台侨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 (1)港澳人员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华侨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驻在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个人和华侨还需提交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或北京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同胞在京购买多套商品房介绍信》。 (2)外国个人提交有效的护照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3)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购房的照会。 二、在银行办的按揭房是抵押的房产证 按揭买房的办理条件: (1)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2)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3)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