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缴10年前社保?" |
释义 |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入职30天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其限期缴纳或补足。补缴保险的期限一般根据企业情况而定。 法律分析 可以追缴10年前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拓展延伸 社保补缴:是否可以追溯到10年前? 根据相关法规,社保补缴可以追溯到10年前,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首先,个人需要确保在过去的10年内是否有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果有,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补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补缴社保费用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或罚款。此外,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建议。总之,社保补缴追溯到10年前是有可能的,但具体操作和费用会因个人情况和地区规定而异。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社保补缴可以追溯到10年前,但具体情况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个人应确保过去10年内是否有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并向社保部门申请补缴。需注意,补缴可能涉及滞纳金或罚款。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和建议。补缴追溯到10年前是有可能的,但具体操作和费用因个人和地区规定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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